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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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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203什么是编号?

各位律师你们好!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爱人在一家私企工作,由于老板不希望她离职

,所以同意将其用全款购买的一套房产以出具借据的方式转让给我们

。现在已经办理了房地产更名手续。但是她老板让她签了一份协议书

,说要她签一份5年的劳动合同,协议上说5年内偿还房款,如果未偿

还就要将房地产证抵押给她老板,如果未服务够5年离职,就要重新办

理过户手续。现在我老婆并没签订劳动合同,房产证是我老婆的名字,而房子我们也装修了,我老婆想离职,但是协商后她老板不愿意给全部的装修补偿,所以我们想就把房子卖掉还完房钱,请问这样做是否算违约,是否合适?谢谢。

咨询者:fa105384上海
[咨询时间:2009-09-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09-09-23 12:48
陈学增
这是一附条件的劳动合同,关键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尽管该房已过户,但您妻子必须在该公司工作5年,该房所有权转让才成立,那不仅是房款问题,而是您妻子工作5年为该公司带来的利益。请把问题搞清再聊。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09-23 14:41
苏村野
既然没有签订这份协议,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你们现在也就是卖房,把借据上的钱还给老板或再过户给她,只不过是装修了及过户会产生费用,只要协商能解决就可以的。不受附条件的劳动合同限制,是你们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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