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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意外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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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1926什么是编号?

建筑意外工伤赔偿

湖南农民工合伙自主建筑工地发生意外坠楼。湖南农民工合伙自主建筑工地发生意外坠楼伤者肋骨断二根,大腿骨碎断,应属重伤。

主要原因为建筑材料来料质量不良楼梯踩踏断裂使劳动者从三楼摔至一楼地面。

目前的协商赔偿为:建筑材料供应商赔偿60%,房主赔偿10%,家民工合伙者赔偿30%,作者无任何其它性质赔偿。

请问该协商合理吗?其赔偿责任应该如何划分?谢谢!

补充说明:
谢谢!另外要说的是伤者也是参与的建筑合伙者之一。因为现在农村建筑都不搞承包,而是几个人一起做,再按工时分得收益,那是否伤都也应承担其一部分?另请问该赔偿总额是否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及人身、精神伤害损失?最后一部分该如何计算?若协商不成该找何种机构协商?谢谢大家!
咨询者:fa247296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2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史明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226286
积分:2640
]
回答时间:2011-06-29 10:45
史明杰
合理,关键是受害人能得到及时、全额赔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6-29 11:10
魏国鹏
应该由雇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雇主在赔偿完毕后再向建筑材料供应商进行追偿,家民工合伙者没有赔偿的义务,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1-06-29 15:44
杨艳国
属于工伤应该按照工伤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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