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帮忙解答。律师您好,请帮忙解答我姥爷有房产一套,立下文字遗嘱,死后房屋赠与我母亲(我母亲姊妹三人)。
姥爷去世后,我母亲办理过户手续时,被告知需要遗嘱公正。
然后我母亲办理公正时,被告知,需要姥爷的子女三人全部出席。
请问:1,遗嘱不公正,就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吗?2,类似这种书面遗嘱公正时,一定要所谓的子女全部出席吗?请给予解答,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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