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朋友你们好:
我是北京的,今天早上开车上班在行驶到昌平区回龙观的高速,一个老大爷过马路(不是人行横道),为了躲他我踩了脚急刹车,后面得车追尾了,造成了交通事故,请问我的责任有多少?我的车和后面的车主都有损伤,那个老大爷被交警留了下来,现在说给我电话处理结果,因为公司有事等我处理我就先回公司,请问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