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参加工作已经有3年,大学时的学费很多靠学校贷款,毕业后自己还贷款,供家用。
老家在西安,家中有3兄弟,我老大,大弟弟中专毕业参加工作3年,小弟弟目前在职业技术学校就读。
08年10月份,父亲突然频繁打电话,说是做化肥生意欠债了,需要5万块钱。
迫于无奈,我给了5万,截止那时已经陆续给家里将近15万。
父亲做化肥生意我不曾参与经营,其中的盈利也不曾享用。
事后,我曾经向父亲询问家中债务情况与账单,父亲不予理睬,说没欠什么债,但我仍然坚持寄家用。
近日父亲多次打电话要钱让我帮忙还债,据说欠款高达30多万,但仍然拿不出经营的详细债务情况说明。
我现在已经一贫如洗,也到了要成家立业的年龄,两个弟弟经济能力有限,都没有能力来偿还这些债务。
请问,我们三兄弟有义务来偿还这些债务吗?他是我的父亲,我有义务来偿还这些债务吗?我该怎样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不承担,我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我已经身心疲惫濒临崩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