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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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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134什么是编号?

经济纠纷

我朋友2007年接受25万委托做期货,双方口头约定亏损超过10%时停止委托,当实际亏损超过10%时委托方电话问我朋友是否停止朋友说可以承担亏损,交易最终造成亏损23万,委托方要我朋友写了张借款条,还款日是2009年6月31日,由于我朋友无还款能力,现委托方欲起诉讨款,现在我朋友只有与父母共有共住的一套小居室,请问我朋友应如何解决?

咨询者:fa105251上海
[咨询时间:2009-09-2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09-21 18:16
苏村野
在被诉的情况下,你朋友按你所述的证据上对他是不利的,且有借款条予以确认,他败诉的可能性极大,就要承担付款的责任,但若你朋友只有共有的一套居室,即使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不会拍卖该房产的,这个法院有规定,不会因为民事纠纷,在执行过程中,对仅有一处房产的被执行人的房产予以执行的,这也是人道主义的体现,但从公平正义来说,你欠债还是应还的,申请人一旦以后再发现你有其他的财产,还会申请法院执行或恢复执行的。
范嬛菁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901616841
积分:3004
]
回答时间:2009-09-22 10:01
范嬛菁
如果你朋友写了欠条明确承担亏损的,则情况对其很不利。但假使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则对双方都好。因为,即使对方胜诉了,也不一定能马上执行到款项。协商成功的话,你朋友可以少还款,不必担心日后有财产的时候再被法院执行。具体操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与我联系。
李玉珠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15800616569
积分:1568
]
回答时间:2009-09-24 11:31
李玉珠
委托律师应该积极应诉,收集证据,说明写了张借款条的具体情况。推翻借款关系是关键。详情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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