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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1035什么是编号?

房产咨询

您好,我的母亲现在在重症监护室,病情严重,母亲在前段时间清醒的时候跟其他三个闺女说过,别跟我争房子(我们家四个孩子,三个闺女,一个儿子,父亲已过世),因为就我没我房子,我是她唯一的儿子,但是并没有任何的证据,只是口头说,现在母亲已经没有行为能力,我想问问房子如果我想继承的话需要办理什么?因为涉及到煤气费的问题,所以在母亲建在的时候是否可以办理过户吗?如果其他子女现在签署放弃财产是否可以在母亲过世后生效呢?我需要去哪里办理这些东西?

希望您回答的具体些 谢谢。

补充说明:
没有录音
咨询者:fa246317北京
[咨询时间:2011-06-26
悬赏分:
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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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张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0002148
积分:3924
]
回答时间:2011-06-26 21:27
张君
建议您与其他姊妹签订相关的放弃财产的协议,并进行公证
应在您母亲过世后办理继承手续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6-26 21:35
魏国鹏
你母亲的表述属于口头遗嘱,是依法生效的,其他人现在签署放弃财产的声明可以在母亲过世后生效。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6-26 22:06
郭军
你好!

如果母亲去世后,其他子女做放弃继承声明并公证,那么房产可以过户到你名下。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6-27 10:14
赵江涛
需要公证或诉讼解决
张凤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0365568
积分:485
]
回答时间:2011-06-27 19:35
张凤云
你好:
你母亲的表述是否能构成有效的口头遗嘱还要看他的形式要件,如果形式要件不合法,那就不能构成有效的口头遗嘱。没有遗嘱的那就只能按照法定遗嘱来执行。如果你想要你的几个姐姐放弃继承,你可以让你的几个姐写个放弃继承书面材料,并让你几个姐姐亲自去办理公证。这样你才能独自继承该房产
麻增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1419086
积分:896
]
回答时间:2011-06-28 08:20
麻增伟
母亲健在的时候可以办理过户,其他子女放弃继承权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最好做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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