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同其他4位股东,投资入股一公司。2007年我同其他4位股东,投资入股一公司此公司售后服务部分有我主要负责经营。
现我要求转股,以经其他股东同意,并签了转股协议。
可是公司因为我在负责经营期间公司有外债3万元,至今未收回,现公司在退还我的股份中,要求扣掉未收回的3万元外债,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