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用同学的地皮开工厂,半年后他就把地皮转卖给他亲戚,碰巧不久后我和他签的合同正好到期。
现在他那个亲戚就让我搬家。现在他那个亲戚就让我搬家我觉得既然我们合同上写着: 如甲方需要可继续租用土地。
就可以不搬,结果为此和我同学也闹得不好,想咨询一下,我能不能让他亲戚赔偿给我经济损失,前提是不找我同学的麻烦??劳烦高手给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