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没在意,把同事的手给弄成粉碎性骨折,及时送去医院,因医院当时没有国产的钢板,就只能用进口的,2万元。
公司的保险公司只能理赔国产的,进口的不报的,请问这2万元一定只能由本人来负担吗?公司就不需要负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