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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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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028什么是编号?

房产

我奶奶上海又一套住房,拆迁时共有0人户口,每个户分28000+2600(速迁费),当时用10个人的速迁费26000+我奶奶所有分得的30600+外孙子分的所有钱买了一套房,但写的是外孙的名字,这是我们后来才知道的。

我想问这合法吗?我们有权分现在的房子吗?

咨询者:fa105059广东
[咨询时间:2009-09-1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140
]
回答时间:2009-09-18 19:58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包括用其他几个人的速迁费购买的现在住房的,你可以主张返还给你该笔速迁费。就整个房子的购买价款来看,速迁费尤其是一个人的速迁费占的比重不大,无权请求分割。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09-09-20 13:13
熊世松
可以主张返还给你该笔速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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