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姐姐最近在办理离婚事宜。您好!我姐姐最近在办理离婚事宜她想做一份财产公证:将两人现在的房产以后留给他们的儿子。
请问公证后,男方还可否对已公证但属于他那部分的财产进行变更?(如:再次变更公证给别人。
或立遗嘱给他后面的孩子。或立遗嘱给他后面的孩子)如果他再婚,其配偶和子女能否与对此套房产进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