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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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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0039什么是编号?

婚前婚后

情况是这样的:土地是父亲的,父亲是红本子上的产权人,那土地是农村集体土地。

红本子在还没娶继母的时候就有了,后来娶了继母,就和继母在土地上盖了房子。

请问1:现在拆迁了,继母有权利要红本子的赔偿款吗,还有用产权交换的安置房?还是只要给他房子(建筑物)赔偿的一半的钱?2:婚后一起建的房子(建筑物)属于婚后的财产,但是连红本子是婚前的,是不是建房后也变成是婚后的财产了?如果离婚那红本子要平分吗,还是平分房子(建筑物)的钱?还是产权人会得到多一点?谢谢,请给予详细回答。

咨询者:fa245339上海
[咨询时间:2011-06-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韦渊卿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3564445237
积分:5720
]
回答时间:2011-06-24 09:45
韦渊卿
土地的补偿款继母是无权分割的,但是房屋的补偿款,继母有权分割,全部补偿款的分割,具体比例由法院来定,通常情况下你父亲主要份额,你继母占少部分.本律师刚处理过类似案件,你继母对于安置房是享有所有权的,但比例肯定比你父亲要少.建房后的房子是共同财产,但是土地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本人上海律师,联系方式13564445237,欢迎来电免费咨询.有类似判决书可以给你作参考.
韦渊卿律师于 2011-06-24 09:4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张向锋律师
[地区:上海-虹口区
手机:15921939500
积分:3480
]
回答时间:2011-06-25 14:41
张向锋
1、安置房和赔偿款有你继母的份额。2、宅基地属于使用权,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继承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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