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应当根据情况做不同分析:
1、女方有证据证明自1991年与男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夫妻关系自1991年起算,婚前的十间房屋属于你父亲的婚前财产,你父亲去世后,这十间房应当由继母和男方的子女平均继承。
婚后的八间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八间中的四间为男方的遗产,由女方和男方的子女平均继承,另外四间属于女方的财产。
2、如果女方没有证据证明在2008年办理结婚证之前与男方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那么夫妻关系应当从2008年计算,则2008年后取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十八间房产就应当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由女方和男方的子女平均分割。
3、综上所述,女方可以分割多少遗产由女方和男方夫妻关系确定的时间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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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郭军律师于 2011-06-24 14:24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