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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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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9746什么是编号?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外遇,要求离婚。丈夫外遇,要求离婚公婆离婚时协议上写明一套房产归儿子所有(房子至今未办产权故无房产证)。

请问,这套婚后受赠与的房产,妻子能否共有?离婚该如何分割?如不能分割,协议离婚经济赔偿分期二十年,每月五千,是否有长期法律效力。

这种情况该如何保障自己权益。

咨询者:fa242863北京
[咨询时间:2011-06-23
悬赏分:
解答数:5]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6-23 14:07
刘子若
已经赠与给儿子的,妻子不能再享有共有产权。离婚时双方约定的经济赔偿是属于自愿的,具有法律效力。
专业诚信、依法维权——刘子若律师为您排忧解愁

回答

4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6-23 08:17
贾金勇
具体要看协议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是在你们婚后,协议明确约定房产给儿子,应视为对儿子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1-06-23 09:42
阎书波
房子已经归儿子了,儿子可以要求过户。你说的很不清楚,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Q Q1508661101
王华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101156836
积分:1741
]
回答时间:2011-06-23 11:07
王华伟
如果离婚协议给儿子,就视为对儿子的赠与行为,那么女方无权要求分割了。如果起诉离婚,可以要求确定房产具体的分配方案,如需律师帮助,您可以电话咨询王律师13717589801.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1-06-23 11:12
李建成
妻子可以分割,专业的法律问题,建议你尽早寻求律师的帮助!
提示:如需当面咨询请务必提前预约,并带齐相关材料(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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