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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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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973什么是编号?

重判

我妻子父母离婚十年了 ,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

.大女儿和小儿子判给父亲.二女儿判给母亲。.大女儿和小儿子判给父亲.二女儿判给母亲可自离婚后大女儿一直跟着母亲住在姥姥家住了十年。

期间父亲从为给过抚养费一直都是母亲抚养。期间父亲从为给过抚养费一直都是母亲抚养请问现在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大女儿重判给母亲吗?

咨询者:fa104966浙江
[咨询时间:2009-09-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段克朴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992039053
积分:258
]
回答时间:2009-09-17 17:58
段克朴
如果大女儿未满18岁,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吴文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7817790178
积分:1011
]
回答时间:2009-09-19 21:32
吴文
如果已经成年,就不能再起诉了;如果没有成年,她母亲还可以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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