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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出只给我1个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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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963什么是编号?

公司提出只给我1个月的补偿

律师好,我2008年3月16日入职公司,09年3月合同到期。

公司口头通知我不再续签。公司口头通知我不再续签公司提出只给我1个月的补偿。

想咨询一下这样可以吗?

咨询者:fa104956重庆
[咨询时间:2009-09-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9-17 21:50
魏国鹏
公司有违法行为的话,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宰宇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5002325303
积分:2360
]
回答时间:2009-09-26 20:33
张宰宇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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