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在重庆离婚,孩子是男孩,四岁,从出生就一直在女方家生活,离婚时孩子判给男方,但我可以随时探望孩子,但是现在男方以各种理由不让我看孩子,更不让接孩子到我家玩,我想问问我现在可不可以通过法律夺回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