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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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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9368什么是编号?

劳动纠纷

我在一公司工作10个多月了,公司在我入职8个月才找我们补签了劳动合同,社保也是在签了合同后才开始买的,让公司补回之前的社保也不补。

自入职到现在公司也一直骗我说加薪,还有就是跟我同一职位的同事工资是我的两倍,且公司的太度也不好。

由于薪酬问题我可能会离开公司,请问这种情况如果申诉能否得到公司的赔偿?能赔多少?谢谢!急。

咨询者:fa244630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22
悬赏分:
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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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1-06-22 10:03
程建锋
你可以因公司违法行为未依法办理社保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并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费用。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6-22 10:58
陈晓云
1、按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应同工同酬,你有权要求单位按你同事工资标准向你发放工资。
2、社保为强制保险,自入职起,单位有义务为你缴纳社保,未足额缴纳的,你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
3、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自员工入职后第二个月起向员工发放双倍工资。
4、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因单位未执行同工同酬,少发你工资,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单位应补你1个月工资作为离职经济补偿金。
有争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6-22 11:32
魏国鹏
1、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定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公司自你入职的第一天起就应该依法为你办理社会保险,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照你的工作时间为你补缴社保。
3、和你从事同样工作的同事工资是你的两倍,公司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则,你有权要求公司补发你工资。
4、你离职时还可以另外获得下列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解决上述问题,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6-22 12:23
吴君瑜
主动离职的,这种情况难得到赔偿,但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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