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在工作中和同事发生冲突,失手将同事的胳膊打骨折了,我哥当时同意私了,但其同事怕他逃跑,不负责任,遂报案,之后我哥被移送之拘留所,后验伤报告出来,被判定为轻伤,随被送至看守所,现在我们和当事人协商解决,对方同意私了,但派出所民警告诉我,现在私了已经不太可能,因为验伤报告已经出来了,现在怎样做都会判刑,我想问一下,有没有办法可以让我哥不判刑?
请教各位律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