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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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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9219什么是编号?

工程经济纠纷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是做工程的 原07年,一朋友找我帮他找工程干,我介绍他到南京一处工地干,先前工地也看了项目部主要领导也见了包括工期等,他让其表兄领了一般人,待了约半个月也没干出活,这期间工人连生活费都没有,他也不问事,工人闹到项目部,项目部领导找到我,狠狠的批评了一顿,不得已,我又赶到南京工地,付清了一切费用,12370元,向他索要几次未果,到09年时我接了一处工程,他也要求干,不到一个月他又不敢了,这次是我欠他得了,这次他拿出共计40000元,期间分两次付了24000元,年底算账时,他死活不承认南京工地费用,这次没算好,今年他反而把我起诉了,你说恼人不,对于这种人,请问我怎样才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谢谢。

南京工地费用12370元,有4000元是他本人给工人打得欠条,其余的费用没有但是有他的工人,可以证明,当初我给他打40000元欠条时,没有考虑到它是这种卑鄙小人,当时太草率了,请陈律师帮忙分析一下,怎样才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请尽快给予回复,谢谢!

咨询者:fa243229安徽
[咨询时间:2011-06-2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王秀芬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305601117
积分:424
]
回答时间:2011-06-22 06:45
王秀芬
建议你带着相关资料当面咨询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6-22 14:29
陈晓云
1、前一个工程,是工地分包给他的,应由工地向其支付工程费用,不必你支付,不过既你已经支付,你有权要求工地偿还你。
2、后一个工程,因他自己中途提出不干,属于他违约。
他起诉要求你们付款的,第一,你有权提起反诉,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第二,你应收集你已经付款的证据。
卢佩伟律师
[地区:安徽-蚌埠市
手机:13955280505
积分:6003
]
回答时间:2011-06-22 20:44
卢佩伟
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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