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孩子抚养权为母亲,户口在父亲,父亲家要拆迁了,当定规定:1个户口赔45平米,可要拆迁的房子土地证上写着是爷爷的姓名,其母亲要求,拆迁后,45平米的房子,房产证上写孩子的姓名,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不写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