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两公司是母子关系,b作为子公司委托a公司员工张某与外商c签署佣金协议,该佣金协议是基于母公司a与外商c签署的买卖合同(该合同也是由张某代表a公司签署的)。
请问,张某基于两个不同的身份签署这两个合同是否适合?如果b公司与外商c在佣金协议发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鉴于张某为协议签字人,a公司是否有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