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肥城的,是一名普通教师。在2009年6月份,在一个朋友的劝说下,到农信银行帮助担保贷款。当时不懂贷款细节,让我签哪里我就签那里,也没看合同细节,当时我就向银行工作人员问了一句“没事吧”,他说“没事”,我说“我担保了多少钱”,他说“20万”。可是问题出现了:
一是:我那个朋友现在跑了,过后一问他是其中一个担保人之一,借款人是他公司的一名干活的。借出钱后,是我那朋友拿走了的贷款,不是借款人。后来更让我惊讶的是这次贷款居然是八十万。
二是:我找借款人,询问了解到,本贷款是两年合同,第一年他还了,今年没有还。我问借款人,你没有公司,怎能带到八十万。借款人说都是我那朋友和信贷办主任做的,包括营业执照,户口本等手续。(借款人户口不在该银行所在地,农民没有经济来源)
三是:在第二年贷款时,我那朋友找我签字,我没去,并坚定的给他说我不想担保了。可是我现在获知的情况是担保还有我,那次签字是农信的调查表,让我哭笑不得。
四是:通过暗访我那朋友给信贷班主任一定的好处,一辆普桑车过给了他,其他还在收集。
我想问一律师,他们的行为是否形成金融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