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有原告增加被告或者追加第三人,或者有法院追加第三人,或者被告将这一诉讼情况告诉他的上一级经销商和生产厂家,要求他们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被告如果在判决中承担责任,可以向其上一级经销商和生产厂家追偿。
我的一个朋友开了一个门市部经销五金电料等。我的一个朋友开了一个门市部经销五金电料等各种证件齐全。
今年8月销售给了原告一台工业用排风扇,原告的工人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致其死亡。
出事后原告在质检中心对出事排风扇做了鉴定:不合格。
但特别声明一点:不合格的几项都与受害人的死亡没有直接关系。
现在原告只把我的朋友推上了被告席,而不愿意把我朋友的上一级经销商和生产商也加为被告。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朋友可以申请法院追加上一级经销商和生产厂家为本案的第三者或被告吗?另外假设可以的话而法院又不给追加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