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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协议中的违约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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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8431什么是编号?

落户协议中的违约金问题

您好,我是2011年应届毕业生,2010年2月与我签定的三方协议中规定的工作年限是3年,单位在给我的落户协议书中提到工作年限却是5年,而且5年之内离开要支付违约金20000元,请问这合理吗?希望得到您的指点,谢谢!

咨询者:fa243583江苏
[咨询时间:2011-06-19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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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岩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426288531
积分:6133
]
回答时间:2011-06-19 21:42
张岩
不合理
应当协商并统一工作年限的约定,对违约金的规定也应当与您协商一致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6-19 21:50
魏国鹏
应该按照你们原来签订的三方协议办理,单位无权更改为五年,这样做是不合理的,你有权起诉单位按照原来的合同履行义务。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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