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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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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8353什么是编号?

劳动纠纷

您好,我与今年3月19日进入一家单位,当时约定好试用期两个月,两个月过了以后,单位没有和我签合同,也没有和我提这件事,也没有交保险,三个月的时候,人事经理找到我说,他们觉得我不适合这份工作,说我性格不够泼辣,但我在工作中并没有出过什么差错。

现在他们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要我一个月后离职,因为我做的是业务跟单,离职的时间,正好我负责的货物出完,我认为他们这是恶意用工。

所以,我现在可不可以要求他们按照新劳动法支付我转正后的工资,并且要求经济补偿。

但具体怎么做,我不太清楚。但具体怎么做,我不太清楚希望有人指点一下。但具体怎么做,我不太清楚希望有人指点一下谢谢!

咨询者:fa243490江苏
[咨询时间:2011-06-19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孙心远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5051526149
积分:918
]
回答时间:2011-06-19 22:38
孙心远
你好,没有签订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可以要求他们支付转正后的工资,你可以起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苏州律师,尽心尽力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150 515 26149

回答

1
张岩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426288531
积分:6133
]
回答时间:2011-06-19 21:46
张岩
建议您带着相关的材料(如工资条)等,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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