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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扣款,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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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725什么是编号?

这样扣款,我该怎么办?

2006年我同其他4位股东,投资入股一公司。2006年我同其他4位股东,投资入股一公司此公司售后服务部分有我主要负责经营。

现我要求转股,以经其他股东同意,并签了转股协议。

可是公司因为我在负责经营期间公司有外债3万元,至今未收回,现公司在退还我的股份中,要求扣掉未收回的3万元外债,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咨询者:fa104653福建
[咨询时间:2009-09-14
悬赏分:
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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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秦海峰律师
[地区:黑龙江-鸡西市
手机:18604672567
积分:799
]
回答时间:2009-09-14 16:12
秦海峰
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这也是“有限公司”中“有限”的含义。如果你已经全部转股,不是公司的股东,更加不必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如果公司以你曾是公司的职员,要你承担公司的债务,就更没有法律依据了。你所有的行为都是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由公司承担后果,你本人不必为公司承担后果。
王蓬勃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518216764
积分:1907
]
回答时间:2009-09-14 16:17
王蓬勃
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你作为仅负责公司的部分工作,你是不承担责任的。公司不能扣你的股款。
郭叔平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832080774
积分:3011
]
回答时间:2009-09-14 16:26
郭叔平
你好;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公司的这种作法是错误的。
对于公司在存续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首先由公司承担,只有在公司无力承担时,才以股东的出资额承担责任。所以公司的作法是错误的。
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扣掉的3万元。
郭叔平 律师
电话:13832080774
陆岩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911265180
积分:1578
]
回答时间:2009-09-14 16:40
陆岩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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