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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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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6765什么是编号?

重婚咨询

您好! 我配偶又跟别人在外地领了结婚证。

重婚应当向哪个机关报案?派出所还是法院?

另外,我只知重婚方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还要取得哪些证据法院才立案?

律师可以调阅取得外省的结婚登记材料吗?

补充说明:
现实中,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派出所或法院才会给我立案?
律师可调阅外省结婚登记材料吗?这个材料证明力如何?
咨询者:sda山东
[咨询时间:2011-06-14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张岩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426288531
积分:6133
]
回答时间:2011-06-15 01:25
张岩
您可以选择报警,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重婚罪是自诉案件)。 如果您不方便取证,建议报警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立案标准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2、犯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4、犯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回答

1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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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6-15 11:00
于柱
你可以选在在派出所报案,也可以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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