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下旬,本人与某公司签定一纸协议,学习亚弧焊并为其工作。因为并没有学习到实质性的技术,眼睛也慢慢变坏,老板压工资(每10号发上月工资,并压工资700元)本人欲离职。
本月11日本人向老板提出10月份离职,老板不应允,用一纸协议向本人提出留职,若不从就法庭见。本人今天已没有去上班。以下是签定的协议的详细内容,没有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为——提供亚弧焊的操作和相关加工培训学习,培训学习其间的一切工具设备耗材场地等配套设施又我公司提供。以下细则双方共同遵守。
1.培训学习期为四个月,每月本公司支付学员基本工资1400元/月(厂休和节假日不计算工资,即1400÷30日×实际出勤天数=月实际工资)奖金视该学员的日常工作表现而由本公司而定,并发放。(表现奖分为四级,a,b,c,d,如c为良,d为良好,b为优,a为优秀每一个级别为二百元,即d200元,c400元,b600元,a800元)如表现不及格本表现奖将没有。如四个学习期内表现未达到本公司要求,本公司有权随时开除该学员。
2.学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受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约束。
3.学员由签定本协议起,至学习期结束后必须继续为本公司从事相应的焊接工作十八个月,期间本公司按月薪1500元/月(1500÷30日×实际出勤天数=月实际工资)和表现奖(表现奖分为四级,a,b,c,d,c为良,d为良好,b为优,a为优秀每一个级别为二百元,即d200元,c400元,b600元,a800元)如表现不合格本表现奖将没有。如学员未为本公司工作满十八个月则按每月一千五元赔偿给本公司。
4.本公司为学员正常上下班内提供午餐,放假和休息除外,如晚上加班晚餐也由本公司提供,不加班时晚餐自理。加班费按每3.5小时按白天半日计。
5.学员学习期满四个月后如符合公司要求则转为正式生产工。待遇按公司正式员工,转为正式员工(并服务满十八个月,如未满十八个月的按第3点要求赔偿每月一千五元赔偿给本公司)后如辞工要提前一个月申请,批准后方可离职,否则不发上月工资。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佛山市顺德区xxxxxx电器有限公司
请问我离职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我要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