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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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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646什么是编号?

房产问题

几年前我从公司借钱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是我本人的,公司怕我不还钱,与我签了一个协议,说房子产权归公司,这个房子装修时我个人出了一部分钱,现在公司已与我解除了劳动关系,还因为房子借款问题扣了我几个月的工资,请问这个房子应该归谁,公司能够收回房子吗,我不还钱公司会怎样,事情已过2年,请问有无时效问题。

咨询者:fa104501河南
[咨询时间:2009-09-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孙延凯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089211
积分:301
]
回答时间:2009-09-11 18:32
孙延凯
fa104501:
你好,针对你所咨询的问题,现在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解答如下:
按你所说,你从公司“借钱”买了一套住房,那么,根据《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之规定,你依法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你与原公司之间仅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借贷产生)。该房屋应归你所有。
至于你与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要综合考虑你与公司所签订的协议中,是否明确约定还款时间?如约定了还款时间,该期间是否已超过2年?等问题来定。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9-11 23:14
魏国鹏
房子产权归你,公司无权收回房子。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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