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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切求助:关于弱势群体的居住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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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587什么是编号?

急切求助:关于弱势群体的居住难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情况如下,家里两代人均为市环卫处职工,家境一直比较困难,三十八年来居住在单位房里。

现在该地块被开发商买去,单位领导在不通知职工的情况擅自与开发商签订了该房的拆迁协议,现在开发商单方面告知我们要搬迁出去。

请问,单位这种做法合理么?我们的权利要怎么保障呢?

咨询者:fa104427安徽
[咨询时间:2009-09-10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杜戬 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223112598
积分:1244
]
回答时间:2009-09-10 22:18
杜戬 
单位应当事前告诉你,拆迁应当给你部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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