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什么情况下不分遗产,什么情况下少分遗产?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1582什么是编号?

什么情况下不分遗产,什么情况下少分遗产?

对于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什么情况下不分遗产,什么情况下少分遗产?

咨询者:ziyi1984广东
[咨询时间:2009-09-1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09-09-10 19:40
周光成
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杜戬 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223112598
积分:1244
]
回答时间:2009-09-10 21:52
杜戬 
《继承法》13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09-09-11 14:04
熊世松
《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周阳律师
[地区:湖南-郴州市
手机:13873506968
积分:840
]
回答时间:2009-09-11 15:01
周阳
支持一楼。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