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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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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462什么是编号?

工伤赔偿

我公司有一员工因为自身操作不当而造成的工伤,我们对他的所有赔偿都按照工作保险赔偿条例支付了,但就工资一项我们是按照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而不是按照他的实际工资来的,目前该员工还在我公司任职,评殘为十级,现在该员工要向劳动部门起诉我们,请问有什么可以规避这方面的劳资纠纷吗,谢谢!

咨询者:fa104248广东
[咨询时间:2009-09-08
悬赏分:
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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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李正卓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3944916359
积分:138
]
回答时间:2009-09-08 16:40
李正卓
应按其在岗时的工资标准来支付。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09-09-08 16:57
陈学增
劳动法31条规定很清楚,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另若住院期间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百分之七十发给伙食补助费。请不要规避法律,可调解解决。一位合格的律师不会给您出规避法律的主意的,没有空子可钻。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09-09-09 20:26
熊世松
比较难。
周阳律师
[地区:湖南-郴州市
手机:13873506968
积分:840
]
回答时间:2009-09-10 09:46
周阳
按规定支付给劳动者。预防胜于治疗。

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人来电:15815451925(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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