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薪制人员中途辞职,能否发放年薪?
我与企业申请辞职,但此前签订年薪责任状约定如中途离职则不给予发放年薪及激励,我5月9日提出辞职申请,但因企业人员接任问题等到6月底交接完毕,企业半年薪发放时间约为7月中下旬,但是我离职后能否再申请给予结算上半年半年薪,如果不给,我是否必须等到发完才可以离职。
补充说明:
问题主要是责任状签订时有一条写着“如中途离职不予发放年薪及激励”,薪酬制度上有一条“在年薪、特别激励发放时,离职、被免职人员,不予发放”,主要是这两块内容,其一是“中途离职”其二是“发放时”不知道在业绩考核合格的情况下能不能发放剩余年薪和激励,月薪已经按月发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