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私企,我为公司服务5年了,09年因为公司调遣,从广州到北京工作,但之后一直未与我签订新合同。
今年4月份公司由于内部调整,将我部门下面的人员全部裁剪,只剩我一人,项目工作很难开展下去,我想离开,但已经工作了5年就这么走了有点不甘,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机会获得劳动补偿,如何获得?请指点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