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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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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348什么是编号?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委以案件太多人手不够为由,通知我三个半月后才能开庭!我该怎么办呢?

咨询者:fa103989广西
[咨询时间:2009-09-06
悬赏分:
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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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李前军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681892060
积分:462
]
回答时间:2009-09-06 22:22
李前军
这种情况存在普遍性了,没有其它的办法,只能等了。
虞兵律师
[地区:江苏-泰州市
手机:13852889015
积分:489
]
回答时间:2009-09-07 08:37
虞兵
《劳动仲裁法》第43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六十天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9-07 10:35
魏国鹏
不可以超过审限。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沈明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913851546
积分:1158
]
回答时间:2009-09-07 11:29
沈明
一般只能等了。
赵红燕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279071
积分:27943
]
回答时间:2009-09-07 21:46
赵红燕
建议你参加开庭。
陆孔挺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98036566
积分:180
]
回答时间:2009-09-08 11:03
陆孔挺
很普通啊,三个月也不算太长啦,我这里有时更长时间啊。只有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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