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前年开车在焦作与一个醉酒驾车的摩托车相撞,我弟是郑州的,当时焦作交警大队已经处理过,陪他了6000元,最近突然接收到法院传票,要求赔付他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医药费,共计3万多元,该怎么办,这些费用我该不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