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问一下我们工厂有一个这样的规定,不知道是否合符劳动法。
就是我们工厂每年底放年假都是有工资的,但如果你第二年在本厂没做到年底的话就会把这份钱扣回去,不管你做到那一个月辞工都好,那怕你做到10月份都要扣回去,请问这样做是否违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