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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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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3320什么是编号?

关于离婚的问题

我是孩子的母亲,现在孩子1岁10个月,生产之前从事教师工作,生产至今没有工作,孩子的父亲是国家储备单位的普通工人。

现在想离婚,因为孩子的问题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所以想咨询一下起诉离婚的程序,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就我现在的状况,法庭会不会把孩子判给我?

咨询者:fa237770陕西
[咨询时间:2011-06-04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王琪翔律师
[地区:陕西-宝鸡市
手机:13038480057
积分:1632
]
回答时间:2011-06-04 20:13
王琪翔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一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吸毒、赌博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例等等情形外,向法院第一次起诉,若判决不准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判决离婚,不管一方是否同意,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满十周岁的孩子,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形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4,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孩子如果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抚养费一般按照一方的工资收入的20%—30%的按月支付。 6、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若有其他法律疑问,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8992702976.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专业诚信、依法维权——宝鸡律师王琪翔咨询电话13038480057.

回答

2
李双余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8667178789
积分:2389
]
回答时间:2011-06-04 18:17
李双余
写好起诉状,准备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哺乳期的孩子法院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吕琦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572977800
积分:867
]
回答时间:2011-06-04 22:32
吕琦
孩子再岁之前一般会判给女方,离婚时应该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明,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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