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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本人工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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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313什么是编号?

工伤本人工资依据

在南宁市上班不满12个月发生工伤,索赔时本人工资依据什么来确定呢?工伤保险条例只是说“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广西或者南宁市有什么关于这个问题的法律依据吗?

咨询者:fa103989广西
[咨询时间:200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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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9-05 17:55
魏国鹏
应依据这个规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邹新军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5574937686
积分:792
]
回答时间:2009-09-05 22:16
邹新军
这是全国适用的工作保险条例,广西当然也一样适用,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是按本人际工作时间的平均工资,工伤可以参考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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