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的情况很复杂,我老公借了200多万的高利贷,还不起跑了,我现有的财产只有一套住房,其中的2家起诉并查封了我的房子。
我还有31万的银行贷款没有还,出了这样的事情,我也没有能力再还每月1800元的房贷了,现在已经有2个月了,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会怎么做?会把我的房子无条件下收回吗?我现在只有这一套住房,而且上有七十多岁的老人,下有四岁的孩子,他们会把我们扫地出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