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被告居住地法院起诉,因为被告母亲不承认被告和她住在一起,说已经和她失去联系,法官说不归他们管辖,让我撤诉,说可以换到我们结婚居住地法院可以立刻再起诉,我已签字,朋友说6个月内不能再起诉,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