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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关于房子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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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关于房子的纠纷

我想问问,结婚后老公用他自己的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

离婚后我有权利要求分得一部份么?

离婚原因:他有了情人。

咨询者:fa236541北京
[咨询时间:2011-06-01
悬赏分:
解答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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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9
邢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1078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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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时间:2011-06-01 15:28
邢璐
您好,婚姻存续期间,他的钱也是共同财产,除非他能证明这笔钱来自婚前个人财产,否则您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对方有过错还可以在财产上对您多分,具体咨询可以联系我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6-01 15:43
魏国鹏
房屋只要是在婚后取得的产权,不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一半的产权,同时你丈夫有外遇,你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可以要求用其共同财产抵偿,你可以获得一多半房产,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韩冰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01073030
积分: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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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6-01 16:26
韩冰
律师助理王澜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您的陈述和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男方的出轨行为,离婚时女方是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结婚以后,夫妻双方财产混同,虽然男方用自己的钱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女方可以对该房屋主张权利.
详情请打电话18701148445咨询
或找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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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6-01 19:07
牛国荣
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利要求分割一半的产权.同时你有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你可以要求多分些共同财产.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6-01 20:37
刘子若
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一半的产权。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6-02 08:56
赵江涛
你有权利要求分割一半夫妻共同财产。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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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6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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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6-02 10:44
陈晓云
1、婚后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利分。
2、如他与情人构成同居的,离婚时你还可要求赔偿。
谷友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01376758
积分: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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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6-02 11:37
谷友军
你有权利分。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6-03 17:47
郭军
你好!

你们夫妻间没有关于财产的协议,那么就应当认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应认定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分割,另外对方有婚外情的情节,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并且可以多分财产。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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