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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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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

09年我与卖家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实际上只是一份私下买卖协议而且没有公正,原由是:卖家有一处80平米的动迁房,我买得他的购房凭证共付2万元,再替卖家一次性付给房地产公司房款,待卖家拿到房产证后再过到我的名下,请问这份合同(协议)有效吗?急!!!

咨询者:fa103858上海
[咨询时间:200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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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9-04 09:33
魏国鹏
需要公证方可。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郭元鑫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816415478
积分:266
]
回答时间:2009-09-10 14:35
郭元鑫
首先,严格的说这份协议是一个“购房指标”买卖合同,实际就是卖家将他的购买动迁房的资格以2万转让给你,但该资格是禁止被转让的,因此,该协议是无效的,而且这种合同公证处也不会给你做公证的。
其次,动迁房须取得房产证后5年后才可对外转让,因此卖方不可能拿到房产证后就过户给你。

当然,如果双方有一定的诚信基础,协议上也可以安排成一个期权协议,即由卖方给予买房在在5年后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期权,前5年则由买房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并须给卖方设置比较高的违约金,防止5年后不过户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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