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屋平房54平米,哥俩出资购买,后接20平米。原房屋平房54平米,哥俩出资购买,后接20平米54平有房照,登记的名字为老大。
动迁时协议:54平分得55平米房屋一套,属于老大(也就是房照的名字),20平米无照房按异价1150元从0面积交款,属于老二。
协议签订后,拆迁办以老二户口不在本市为由单方面作废协议(房屋已经扒毁后)
请问动迁办的做法有效吗?13066507630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