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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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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1639什么是编号?

工伤保险

各位律师您好,对于一些问题不是很清楚,特来请教,

1.《工伤保险条例》中三十九条,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没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在停工留薪内死亡的却有,如何从立法角度理解?

2.还有就是此条只说是一至四级伤残,但是如果是其它级别伤残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呢?

3.如果工伤职工已认定工伤,但在医院救治还未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其伤残等级,一年后此职工死亡,社保行政部门答复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不能获得工亡补助金,公司该怎么办?

咨询者:fa235912贵州
[咨询时间:2011-05-31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31 11:48
陈晓云
1、出于保护单位、减少社保基金支付考虑,跟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48小时内外不同待遇一样。 2、其他级别伤残等级比四级都低,故更没有死亡补助金,但有丧葬补助金。 3、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31 10:51
魏国鹏
1、这是出于减轻单位责任的考虑。
2、其他级别的伤残没有这项赔偿金。
3、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解决。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吴正成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8786782487
积分:3965
]
回答时间:2011-05-31 11:15
吴正成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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