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大学生,我申请了上海一家出版社的网络打字员,事先说只要给他们汇去50元就发稿,并可签合同。
可是,几日以后,他却通知我说还需再交1000块得保证金,才能签合同,我当下就决绝了。
后来他说,我如果不签这个合同的话,那么我将被他们公司起诉!我很气愤,这个又不是我的错,使他们事先没有说明啊!难到这是我的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