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均系再婚,于去年3月办理登记。男女均系再婚,于去年3月办理登记男方于7月起诉离婚,男方起诉称无共同财产,债务。
法院7月下旬开了庭,女方不同意离婚(因其他原因),也未提出有共同财产(双方公积金,婚后添置物品等)。
近几日内法院会开庭宣判,我想请问律师: 1、如女方态度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宣判不离。
男方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那时女方再提出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对女方的权益有无影响? 2、如果这次法院就宣判离婚了,那女方还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3、因婚后男方一直对女方隐瞒其收入,现有证可查的就只有公积金了。
像这种情况,女方提出分割公积金,法庭会予以支持吗?操作难度大吗? 4、女方现已被男方家人逼出家门(男方母亲打女方,并摔坏其手机,派出所取证了)。
如果这次法院判不离了。如果这次法院判不离了半年后女方再起诉时,女方对打人、手机等还可以提出赔偿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