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2008年从我家借2万元人民币,到了2009年7月只还了2千元,余款还有1万8千元。
陈某说自己没钱了,等他的二儿子回国后再还清余下的部分(陈某的二儿子未婚,在日本打工,签了3年的合同,2011年5月合同到期,能赚20多万人民币)。
在2010这一年中,我家多次去陈家追讨剩余款,陈家都已没钱及二儿子回国后为借口拒绝还钱。
2011年4月,我家又去追讨,陈家还了1千元,还剩1万7千元没还。
5月份陈家二儿子回国,挣了20多万,我家闻讯后再次去追讨,而陈某反而改口说,二儿子挣的钱不归家里支配,二儿子自己要留着结婚用。
欠我家的余款,陈某说和他老婆要慢慢还,但是陈家就不是守信用的人,平时该吃就吃该喝就喝,分明是推脱不想还钱啊!因为陈某的儿子挣了20多万,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起诉陈家,要求立即还清余款,我家能打赢吗?如果起诉,起诉书如何写把我大些?万分感谢!(借条上是陈某签的字)。
